媒体谈电子烟等新型烟草称电子烟立法监管势在必行
摘要:据悉,世界卫生组织近日发布了《2019年全球烟草流行报告》,认为“虽然尚未对电子烟引发的具体风险做出结论性评估,但毫无疑问电子烟是有害的”。报告提醒各国政府和消费者,不要轻信烟草公司对电子烟等产品的宣传。“电子烟危害小”的说法只是烟草公司的宣传策略,电子烟市场的监管应该加强。在世卫组织发布上述报告的一周前,中国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召开新闻发布会,健康中国行动推进委员会办公室对“健康中国行动”的控烟行动进行了说明,透露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正在会同有关部门对电子烟监管进行调研,计划通过立法对电子烟进行规范。

据悉,世界卫生组织近日发布了《2019年全球烟草流行报告》,认为“虽然尚未对电子烟引发的具体风险做出结论性评估,但毫无疑问电子烟是有害的”。报告提醒各国政府和消费者,不要轻信烟草公司对电子烟等产品的宣传。“电子烟危害小”的说法只是烟草公司的宣传策略,电子烟市场的监管应该加强。在世卫组织发布上述报告的一周前,中国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召开新闻发布会,健康中国行动推进委员会办公室对“健康中国行动”的控烟行动进行了说明,透露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正在会同有关部门对电子烟监管进行调研,计划通过立法对电子烟进行规范。
世卫组织的报告和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的新闻发布会都揭露了电子烟商家的“营销策略”。例如,美国的菲利普·莫里斯国际公司,一个烟草巨头,试图通过所谓的“不要燃烧香烟”运动来树立公共卫生合作伙伴的形象,但实际上它是在销售其电子烟和其他产品。但很多商家销售电子烟,往往打着电子烟对健康的危害比传统香烟小,可以帮助吸烟者戒烟的招牌,让吸烟者产生了可以在不损害健康的情况下解决烟瘾,帮助吸烟者戒烟的错误认知。其实电子烟对健康并无危害,只是其产生的气溶胶中含有很多有毒有害物质,对健康的危害并不比传统香烟小。同时,电子烟电器存在电池爆炸、烟雾渗透、高温烫伤等安全隐患,更容易对吸烟者健康造成危害。
鉴于吸食电子烟的客观健康危害和电子电器的安全风险,许多国家通过立法将电子烟界定为烟草制品,从生产、销售、使用、包装和广告、税收等方面进行严格控制。相比之下,我国由于诞生时间短,还没来得及为电子烟的监管做立法准备。不仅没有出台电子烟的相关标准,也没有对电子烟的属性进行定位,导致电子烟既不是药品,也不是保健品,更不是医疗器械,也不是烟草,成为市场上的时尚商品。在越来越多的人尤其是青少年吸食电子烟,电子烟危害公众健康已经成为基本共识的背景下,立法加强对电子烟的监管显然势在必行。
立法监管电子烟,是明确电子烟定位属性,制止其“野蛮生长”的基本要求。既然科学研究表明电子烟和传统香烟一样对健康有害,那么就应该被法律界定为烟草制品。只有依法将其属性定位为烟草制品而非普通商品,才能将电子烟的生产和销售纳入控烟范畴。这样商家在营销时就不会因为法律的卡住而踩红线,从而通过法律属性的定位有效遏制电子烟在市场上泛滥的势头,有助于从源头上防止电子烟危害公众健康,尤其是青少年的健康。
现代法治社会,任何事情的有效监管都必须建立在法律授权的基础上,电子烟的市场监管也不例外。由于立法的缺位,目前我国对电子烟的监管只能作为普通商品对待,客观上导致监管形同虚设。如果监管执法部门基于电子烟的严重危害,强制将电子烟纳入现有控烟法规进行监管,将陷入“于法无据”的尴尬,损害监管执法的公信力。在这种情况下,通过立法监管让电子烟的监管“有法可依”成为必然选择。面对电子烟泛滥、危害日益严重的局面,让立法先行,是依法规范电子烟的刚性要求。相关职能部门应加快电子烟监管的立法步伐,尽快为电子烟监管制定严格完善的法律。只有这样,才能在电子烟危害防控工作上与国际同步,真正主动依法监管电子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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